云南/昆明-2026-07-13 00:00:00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屯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维修零配件及材料采购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屯超限检测站承担辖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违法认定及查处等重要执法职责,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关键执法站点,为加强系统稳定运行,提高治超执法效能,我单位近期拟通过公开比选进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屯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维修零配件及材料”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屯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维修零配件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屯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维修零配件及材料采购。
(二)项目内容:检测设备维修零配件和材料更换以及设备应急故障处理(见附件*)。
(三)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四)采购金额:*万元以内。
(五)价格包干:本次比选价格为包干价,即比选价格是指符合本采购项目全部要求的价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提供承诺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应文件要求
(一)递交文件要求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按附件要求提供的商品报价清单;
*.售后服务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二)形式要求
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文件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在外封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五、供应商确定原则
(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
(二)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人的得分相等,则比选报价低者中选,若比选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六、比选废除条款
(一)对本采购公告实质响应的申请人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被取消的。
七、参与方式
有意参与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将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加盖本方公章的比选报名表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表的格式不限,须注明联系方式)发送至本项目的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八、公开比选地点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议室。
具体比选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比选申请材料于比选现场提交。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
(二)地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路政执法监督处***室(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阳光中路*号)。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月**日
附件*:项目维修零配件及材料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