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13 00:00:00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检测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检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及其他配备人员缴纳的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及其他配备人员缴纳的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判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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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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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