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7-13 00:00:00
岳池县第一中学****年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
岳池县第一中学****年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现有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 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项目名称:岳池县第一中学****年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代管资金。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收取:
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文件标准规定收取,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 * )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 * )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 * ) 依法邀请供应商 (发布公告) ;
( * )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 *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 * )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 * ) 依法向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发出中标 (成交) 通知书;
( * )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 * )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 (成交) 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 ** )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 (成交) 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 ** )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 (投诉) 答复;
( ** )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 ** )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的文件 (档) 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 ** )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参加本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参加竞选方式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年 *月 ** 日至 ****年 * 月**日(上午 *:**** **:**,下午**:****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竞选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定于北京时间****年 * 月 **日上午** 时 ** 分,请投标人提前到场签到。
*、竞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于北京时间****年 *月 **日 ** 时 ** 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新区一楼监控室。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网络截图。
*.报价表:(见附件*)
*.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七、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聘请具有专家资格证的专家进行评审,采购人全程监督,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工作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工作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选人。供应商不足*家的,终止本次竞选活动,并发布终止竞选活动公告。
八、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及履行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地 址:广安市岳池县银城南路***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 、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