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公示
2026-07-13
广东/东莞 中标结果
2025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公示
广东/东莞-2026-07-13 00:00:00

****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采购人)就“****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年**月**日进行了直接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谈判项目名称:****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采购项目(第三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深圳市海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吉昌

电 话:***********

电子邮箱:***********@***.***

*、提出异议的要求: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 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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