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26年度人工智能课程拍摄制作及课程运行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07-11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26年度人工智能课程拍摄制作及课程运行服务的更正公告
浙江/杭州-2026-07-11 00:00:00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年度人工智能课程拍摄制作及课程运行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人工智能课程拍摄制作及课程运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项目内容 以*学分/门课程为建设标准,按照课程门数计费,超过*学分的课程与*学分标准课程等同计费,不足*学分的按照学分比例折算计费。 线上****建设,每门课程须建设至少*学分**学时的线上课程(不得采用**合成),并在验收前上线国内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国共享运行。其他内容建设以*学分/门课程为建设标准,按照课程门数计费,超过*学分的课程与*学分标准课程等同计费,不足*学分的按照学分比例折算计费。
* 付款条件 中标方向采购方出具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且中标方已向采购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全部课程制作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在中标方提供其他符合采购方付款流程所需材料的前提下,采购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结算款余款。
项目以*学分/门课程为建设标准,按照课程门数计费,超过*学分的课程与*学分标准课程等同计费,不足*学分的按照学分比例折算计费。
实际完成课程门数=制作完成*学分及以上课程数+制作完成*学分以下折算课程数
项目完成后,采购按照最终实际完成结算,经额上限不超过预算总金额。计算公示如下:
合同结算款=(实际完成课程门数÷合同约定完成课程门数)×合同标项总金额
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
中标方向采购方出具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且中标方已向采购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全部课程制作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在中标方提供其他符合采购方付款流程所需材料的前提下,采购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结算款余款。
线上****建设,每门课程须建设至少*学分**学时的线上课程(不得采用**合成),并在验收前上线国内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国共享运行。其他内容建设以*学分/门课程为建设标准,按照课程门数计费,超过*学分的课程与*学分标准课程等同计费,不足*学分的按照学分比例折算计费。
实际完成课程门数=制作完成*学分及以上课程数+制作完成*学分以下折算课程数
项目完成后,采购按照最终实际完成结算,经额上限不超过预算总金额。计算公示如下:
合同结算款=(实际完成课程门数÷合同约定完成课程门数)×合同标项总金额
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

传真: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谢国英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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