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2号令)
2026-07-11
安徽/宣城 变更澄清
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2号令)
安徽/宣城-2026-07-11 00:00:00
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号令)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月**日**时提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至二级。现命令如下:

*.*月**日**时前,完成河流水域沿线低洼地区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各镇、村(社区)负责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妥善做好安置。

*.全县所有景区景点暂停开放,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学,户外集体活动延期举办。

*.低洼区域、地下室内及易积水区域的公共充电设施(新能源乘用车、电动自行车),产权单位、运营主体需在*月**日**时前全面停止运营,切断设备电源,严防台风暴雨期间引发漏电、起火等次生安全风险。

*.*月**日起,江心洲公园临时闭园,公园、滨河步道景观照明设施全部关闭。台风影响期间,严禁市民、游客进入公园及滨河区域,远离大树、灯杆、河道,注意人身安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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