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11
浙江/衢州 变更澄清
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衢州-2026-07-11 00:00:00
浙江/衢州-2026-07-11 00:00:00
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补充、修改: *、补充红线图,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人。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