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市政]龙游县鸡鸣村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方案设计[A3308250980003671001001]
2026-07-11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龙游县][市政]龙游县鸡鸣村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方案设计[A3308250980003671001001]
浙江/杭州-2026-07-11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杭州-2026-07-11 00:00:00
龙游县鸡鸣村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方案设计[***********************]
|
项目名称:
|
龙游县鸡鸣村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方案设计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龙游县鹏程路**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号*幢***室
|
||||
|
联系人:姜宏盛
|
联系人:方利民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龙游县鸡鸣村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方案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补充、修改: *、补充红线图,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人。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
|
||
|
信息来源: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