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舒城县看守所第四监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2026-07-10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舒城县看守所第四监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安徽/六安-2026-07-10 00:00:00

舒城县看守所第四监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看守所第四监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号研发楼*楼***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万大广角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监管事件大模型一体机、解码器等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公安局

址:舒城县桃溪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梅河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号写字楼**层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