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6-07-11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2026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南宁-2026-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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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 ,文字作者:农正佳 ,编辑排版:农正佳 ,信息来源:赋能保障部 ,阅读量:**

一、项目名称

****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壹佰柒拾贰元肆角伍分

(小写)¥*****.**元

三、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

(二)建设规模: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层,建筑高度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改造范围将**~**层功能房间改造为科创办公场所,改造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吊顶、增加隔墙、墙面粉刷、铺地面砖、安装门窗和五金等,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费用:***.**万元。

四、服务内容

(一)采购内容: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服务周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三)监理范围:本项目的全部施工范围,以合同、设计图纸(含期间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为准。

(四)监理服务内容:****年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六)其他要求:*.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及调研工作,完成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服务周期内,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行业规范及标准变化引起的修改,修改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七)若供应商在本校有三个以上(含三个)在建工程或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采购需求响应

供应商需按如下要求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一)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且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个的】。

(二)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员不少于*人。

(三)以上拟投入人员不得重复。

(四)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个月(即****年*月或*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以上拟投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八、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九、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监理单位提供所有监理项目完整合格监理资料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后,支付监理服务费至合同总价的**%。

(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提交所有完整资料(含施工结算资料)后,支付监理服务费至合同总价的***%(包含已支付部分)。

每次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开办费、税金、场地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上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且供应商完善竣工资料手续的时间段。如果供应商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四)上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合格监理资料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后**天内退还给供应商(无息)。业主不承担成交供应商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

十二、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岗不少于**天,每缺岗一天,扣除罚金人民币***元/天。在岗天数均按*小时/天计。

(二)因主要监理人员不称职,业主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必须向业主缴纳罚金人民币****元/人•次。

(三)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为违约,需缴纳违约金人民币****元/人•次。

(四)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的,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务内容和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年*月**日(星期三)**:**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号广西财经学院*号办公楼***室。报价人请通过顺丰或***等合法快递服务寄送报价文件,不接受现场上门投送,递交时间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

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而非快递邮戳所示时间;同时务必确保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送达,若因快递延误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农老师,***********

(三)项目答疑联系人:罗老师,***********

十四、报价文件内容

(一)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符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五)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详见附件*),以及符合“七、采购需求响应”的拟投入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等。

(六)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有效;

(七)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八)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九)*.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会在资格审查时对供应商信用状况进行复核。

以上所有报价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可双面打印,简易装订(请勿胶装或复杂装订),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文件袋外层应盖章并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未按照报价文件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私自更改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六、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十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批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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