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6-05-29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湖南/长沙-2026-05-29 00:00:00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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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宁乡市流沙河镇罘罳峰村

建设单位

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宁乡市流沙河镇罘罳峰村项目占地面积*******。总投资****万元重建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同步新增水稳料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铣刨料烘干废气先引入骨料干燥滚筒二次燃烧,再同铣刨料破碎筛分粉尘、骨料和铣刨料投料粉尘、骨料和铣刨料烘干、骨料筛分废气经一套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排气筒(*****);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拌合沥青烟气、成品卸料废气经*套高压电捕焦油器+二级煅后焦吸附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经***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有组织废气:粉尘、烘干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粉尘、烘干废气排放口*****和沥青烟气排放口*****中沥青烟、苯并[*]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有组织排放限值;粉尘、烘干废气排放口*****和沥青烟气排放口*****中恶臭(以臭气浓度为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口*****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小型规模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

(*)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采取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除尘灰不在厂内暂存,收集至矿粉仓内回用到生产线;沉淀池沉渣集中存放,定期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布袋经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导热油、废捕集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收集后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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