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unit}]
2026-07-10
安徽/淮北 变更澄清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unit}]
安徽/淮北-2026-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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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做如下澄清:
关于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企业荣誉中“*、供应商获奖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每获得 * 个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 *分,满分 ** 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表彰或获奖通报截图),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通报时间为准。”请问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企业称号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荣誉中“*、供应商获奖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每获得*个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 *分,满分 ** 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表彰或获奖通报截图),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通报时间为准。”调整为“*、供应商获奖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每获得*个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 *分,满分 ** 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表彰或获奖通报截图),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通报时间为准。”
此招标澄清补充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