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北路11号原就业服务中心旅社楼全栋1-5层所有房间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2026-07-10
广西/柳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北路11号原就业服务中心旅社楼全栋1-5层所有房间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广西/柳州-2026-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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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北路**号原就业服务中心旅社楼全栋***层所有房间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承租期间如受让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给予新租户**天免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受让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门面原承租户合同到期后再交付使用。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及院子内部的日常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相应设施,包括符合消防规范的灭火器(每层楼不少于*个)以及容量大于等于***升的垃圾桶*个(垃圾桶如有破损,乙方应及时更换)。若乙方未按约定配置上述设施,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关费用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应在费用扣除后补足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定期卫生检查。若检查不合格,甲方可通过书面通知、短信、现场告示等方式之一告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当日完成整改。如乙方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扫,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应在费用扣除后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累计出现*次(含)以上定期卫生检查不合格,且拒不配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外排门面经营农副产品(例如生鲜肉类、蔬菜类、干杂类等),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