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原东津国土所办公楼一楼约120㎡铺面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2026-07-10
广西/贵港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原东津国土所办公楼一楼约120㎡铺面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广西/贵港-2026-07-10 00:00:00
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原东津国土所办公楼一楼约***㎡铺面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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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期间如受让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受让方享有 *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受让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受让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标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如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价并主张优先承租权的,须在报名阶段提交原租赁合同等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同放弃优先承租权。竞价过程中,若无优先承租权的意向受让方报出全场最高报价,原承租人可按照该同等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权,则该报出当期最高价的意向受让方丧失本标的承租资格,但若该意向受让方再次更新报价形成新的全场最高价,且原承租人未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才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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