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6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10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如皋市2026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通-2026-07-10 00:00:00

如皋市****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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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元)

    • 最高限价:

    • ******.**(元)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如皋市****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包含磨头镇、江安镇、白蒲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清淤、配套建筑物、绿化等。长度约*公里,投资约***万元。详见第*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响应供应商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号规定”。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响应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监理和新承建的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上述*、*、*、*四种情形需提供由在建工程发包方出具的有关工程实际情况的证明以及同意拟任项目总监参加本次投标的证明,如属于上述*种情况即工程已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则仅需提供承诺函即可。 (*)认定有关人员的无在建工程资格条件时,即使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已经符合上述*、*、*、*情形之一,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情形的符合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已经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开标室

    • 四、开启:

    •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评标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本项目现场至少一轮报价)

      *.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丁小建

    • 电 话:*************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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