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7-10
辽宁/大连 招标采购
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大连-2026-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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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海事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丽娜、孙熙洁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大连海事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肖丽娜、孙熙洁*************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号中信丰悦大厦**层**号一、采购项目内容为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大连海事大学项目名称: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大连海事大学杂物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因: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仅有大连恒德铭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中央预算单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和第二款情形,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要求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二)中央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三)评标委员会或*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方式申请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由大连恒德铭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专家小组成员:郭双:大连海洋大学董四辉:大连交通大学单云峰:大连海阳渔业工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肖丽娜、孙熙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大连恒德铭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夏家河街****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