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2026-07-10 00:00:00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
储备项目》储备单位的公告
为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建立应急调运机制,保障我县猪肉应急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公开遴选《****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储备项目》储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储备项目
二、储备内容
*.储备数量与规格。承担县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储备数量为***头及以上,生猪体重***公斤以上(换算*.*吨),生猪规模****头育肥猪以上的存栏。
*.储备周期。生猪储备周期为**个月。
*.储备地点。储备生猪的养殖基地需位于陵水县境内或交通便利的周边区域,该基地须需具备完善的防疫、饲养、消毒设施及相应的环保资质。
三、项目补贴资金
本项目采用补贴资金方式,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府办函〔****〕**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咨询机构、社会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养殖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相关资质。
(三)信誉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事宜
(一)申报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申报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纸规格),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盖章,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能力证明文件:养殖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相关资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三)报送方式
“****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可密封递交至陵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县发改委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生猪储备项目”,邮编******;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不接受到付邮件),电子版(需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送达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递交后,即被视为认可和接受本公告内容。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机构。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申请单位为成交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技术力量、工作方案得分高者居先。选取结果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选取结果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评分项及权重如下:
评分项 | 权重 | 评分要点 |
储备规模 | **分 | 育肥猪养殖规模 |
技术力量 | **分 | 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
实地走访 | **分 | 养殖场地硬件设施与环境控制,台账合规性 |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陵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县发改委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陈萝莹
电话:********
电子邮箱:***********@***.***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