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翔安区重点道路和重点园区基础配套工程(标段三)(施工)(重新公告)
2026-07-10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翔安区重点道路和重点园区基础配套工程(标段三)(施工)(重新公告)
福建/厦门-2026-07-10 00:00:00
福建/厦门-2026-07-10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年翔安区重点道路和重点园区基础配套工程(标段三)(施工)(重新公告)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节资格文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中“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修改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本项目因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故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