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7-10 00:00:00
(****年第*****号)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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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转让方: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地: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花园**** 号楼。 ****年*月*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指定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址:***.****.**)公开挂牌转让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标的主要为两户企业的流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等。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展示时间: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展示地点:破产企业资产所在地 联系人:孙律师 联系电话:***********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最近三年(自最新挂牌公告日起倒推计算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刑事立案调查程序中、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意向受让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则自其成立起无前述情形且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无前述情形。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竞买,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竞买总额度的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在石化行业中具有石油炼化类大型实体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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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瑕疵事项显示: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中有***项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中包含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项,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项,产权持有人控股子公司*辽宁浩铁物流有限公司*项。上述***项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万元,账面价值合计*,***.**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天石蜡”)账面记录的食堂及办公楼,经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上述两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非中天石蜡所有,后续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浩业化工”)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对于上述两项房屋重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因此上述两处房屋的产权已归浩业化工所有,同时由浩业化工设立抵押权。因两家公司尚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即账务在中天石蜡,产权为浩业化工所有。本次评估对于上述*处房屋在中天石蜡房屋建筑物中评估。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重大期后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转让标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第****号),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在转让方或大连产权交易所处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本项目长期股权投资中,产权持有人对辽宁锦联管道运输有限公司、辽宁浩铁物流有限公司、盘锦中石油昆仑祥泰燃气有限公司、盘锦市双台子区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家企业的投资均为部分股权,暂无法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项目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按照公司法征集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意见的,产权持有人将在本项目拍卖成交后履行通知义务,受让方同意产权持有人通知其他股东行权的价格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在总体评估值(扣减货币资金)的占比乘以本项目成交价计算(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小于等于零元,以零元作为评估价值),若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由优先购买权人受让,受让方应支付的本项目成交价款扣减对应价款。若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仍然由受让方受让。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移交时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标的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资产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做好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尽职调查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转让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参与受让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转让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转让方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转让标的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查封、质押、出租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质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转让方不承担解除转让标的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转让标的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 *、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破产期间企业持续生产经营,资产不断发生流动变化,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第****号)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现场实勘,在挂牌期间仔细审查标的资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资产至标的资产交割前的任何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根据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同时报名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和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瑞东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两宗项目,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均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可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单独参与其中一宗项目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根据《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以及相关债权人会议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同时竞买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转让的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以下简称“资产包一”)和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转让的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和盘锦瑞东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以下简称“资产包二”)。资产包一、资产包二分属两个独立处置项目,实行同步捆绑竞买机制,不接受仅单独报名、受让其中任一资产包,意向受让方须同步完成资产包一、资产包二报名登记,全部通过资格审核且足额缴纳对应交易保证金后,方可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大连国汇拍卖有限公司以“资产包一”转让底价和“资产包二”转让底价的合计数作为起拍价组织网络拍卖,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每加价人民币****万元,视为对“资产包一”加价人民币****万元,对“资产包二”加价人民币****万元,成交后,以此确定“资产包一”和“资产包二”的各自拍卖成交价格。“资产包一”、“资产包二”必须由同一合格意向受让方一并受让,不允许不同主体分别受让两个资产包。 **、本项目交易方式为网络拍卖,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通过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大连国汇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中拍平台网络拍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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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前,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于经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唯一指定结算账户,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破产企业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参与本项目受让。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个日历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同意在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的划转交易保证金申请文书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同意在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标的所有权自人民法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民事裁定书送达受让方时转移。 (*)承诺接收两户破产企业全体职工,确保职工稳定。 (*)本项目仅转让资产,无产能指标,受让方需自行解决产能指标。 (*)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不迁移装置、生产线,且能够保障持续经营。 (*)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涉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机动车、知识产权、长期股权投资等),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破产企业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标的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不涉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如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报废资产、消耗品等),由受让方自行组织相关人员盘点交接,转让方予以协助,资产交接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接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涉及需要通知债务人的财产(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转受双方共同履行通知义务,如涉及报纸公告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承诺知晓并接受,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法人资格注销,生产经营资质作废,受让方继续经营,需重新办理各种资质证照。 (**)承诺受让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转让方、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接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出现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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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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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通过中拍平台参加大连国汇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网络拍卖完成应价(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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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经转让 方资格确认后交纳(摘牌并会同转让方后)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开始后,*个工作日**:**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拍卖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单方申请取消交易的; ②拍卖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拍卖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④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拍卖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后**小时内原额无息返还。
拍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后**小时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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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盘锦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花园 ****号楼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