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6-07-10 00:00:00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智慧安防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智慧安防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商务条款“其他要求”更正为以下内容: *.凡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检测报告须由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且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标准必须在该机构最新版《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内。检测报告依据的标准应符合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包括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际通用标准(***、***、***)等。响应时须同步提供:① 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 检测机构与所涉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证明:检测机构对应《资质认定能力附表》所在页的扫描件、或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对应截图并加盖投标(响应)人公章、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应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佐证材料。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关于检测报告合规性的承诺函(实质性格式) *.成交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将下列材料送达采购人: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响应)时提供的全文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投品牌原厂鲜章(同时应提供原厂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若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采购人按以下流程进行核查: (*)查询。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监管服务平台(如苏检通),查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机构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检测能力范围、检测报告编号等。 (*)协查。当采购人发现检测报告超出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范围,或怀疑假检测报告真实性,及时向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并请求协查,并获得协查结果。 如发现以下情况 ,采购人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置。(*)证书已过期、被撤销,或无法提供任何佐证的。(*)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内容不实、伪造、或所投产品与投标(响应)不符(如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虚假)。 补正内容不能超出响应文件所提供材料的范围。检验检测机构已注销,但检测机构有效期内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应认定为有效。 *. 成交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纸质稿(编制页码打印并胶装),一式两份,分别递交至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处(邮寄或当面送达)。未及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将可能影响合同签订,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中所有“提供具有***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关键页或全文)扫描件”更正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关键页或全文)扫描件”。
(三)“所有***检测依据均为**/* *****.*******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第**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更正为“所有检测依据均为**/* *****.*******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第**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四)其余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号
联系人:丰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市路*号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