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生物实训室物资采购合同公告
2026-07-10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生物实训室物资采购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7-10 00:00:00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生物实训室物资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微生物实训室物资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道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中路***号金恒雅苑*栋****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微生物实训室物资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生化培养箱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霉菌培养箱 (恒温恒湿)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无菌超净工作台 (垂直流)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无菌均质器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涡旋振荡器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紫外消毒车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菌落计数器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荧光检测仪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移液枪*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移液枪*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移液枪*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移液枪枪头*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移液枪枪头*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列表:合同明细

二、货物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

(*)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其他要求

按甲方要求要求,在申请验收前,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东塘支行(湖南道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个日历日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方式:现场全面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做好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乙方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因乙方不积极承担责任,导致甲方代乙方承担了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担保费、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成本补偿:无

*、风险分担:

(*)风险识别:双方共同识别本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自然风险等。

(*)分担原则:技术风险,若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的问题,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乙方技术能力不足导致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政策风险,双方应共同关注政策变化,因政策调整导致的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双方协商分担;自然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若影响项目整体进展,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风险应对:双方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已发生的风险,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制定应对策略,降低风险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黄定 法定代表人: 黄迎福
委托代理人: 易杰 委托代理人: 黄迎福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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