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延平区河道外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工作项目
2026-07-10
福建/南平 招标采购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延平区河道外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工作项目
福建/南平-2026-07-10 00:00:00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延平区河道外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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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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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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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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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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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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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延平区河道外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工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序号

品名

数量

简要需求或要求

最高控制单价

最高控制总价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允许进口

*

***

延平区河道外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工作

***家(***个取水口)

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双管立杆(个)

***元

******

******

****

***

挂墙(个)

***元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年*******年***(上午*:*****:** 下午**:*****:**)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号锦江花苑*幢****室)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领取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报名邮箱:**********@**.***)

*、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截止时间:****年****:**时之前提交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年****:**

开标地点: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号锦江花苑*幢****室)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联系人:江丽平 联系电话:***********

**、相关缴交账户:

类别

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

******************

户名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工采通平台*****://********.***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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