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7-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金堂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享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金堂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万方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金堂县卫生健康局****年金堂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项下采购标的“自动体外除颤仪”中“除颤性能要求”载明“★*.*:输出能量: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条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满足★*.*、★*.*、★*.*、★*.* 这*条实质性参数的品牌有普美康、科曼、迈瑞、乐普,安保*个品牌,但同时又全部满足一般参数和▲重要技术参数的品牌只有普美康一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指向唯一品牌普美康。并且技术参数一共**分,对比其他卫生健康局分值设置权重明显不合理,该分值设置大幅放大了“仅普美康能全部满足参数”的排他性效果,即使其他品牌报价更低、售后服务更优,也因技术分差距过大无法参与有效竞争,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条“可徒手操作电池拆卸安装,不需要任何工具”为普美康特色参数,按照常理技术参数*.*和*.*才应该设置为重要扣分参数,技术参数▲*.*涉嫌故意为普美康设置的特色参数,目的是为了让其他品牌达不到要求,如此设置参数的动机完全是为了排除其他供应商,达到四川宁华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目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电极片和电池作为***核心配件“兼容”而非“原厂同品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金堂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