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二次)
2026-07-08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询价公告(第二次)
浙江/丽水-202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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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

*.做好****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具体推动和有效落实。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评价办法及各部门提供资料,协助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名单;②对企业税收、统计等专业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对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核对;③完成企业评分定级,形成初评结果;④公示期间驻点协助受理企业咨询,处理申诉,按要求修正或调整初评结果;⑤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出具综合评价报告。

*.评价办法按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丽经开〔****〕**号)执行。但目前,省级最新政策文件(二次征求意见稿)对亩均评价的方式方法等作出了较大调整,该文件后续如正式印发或上级出台其他相关文件,成交供应商须按委托方要求,依据最新有效的上级政策文件对评价工作作出相应调整。

四、预算资金:最终评价费用以中标项目单价*参评企业总家数为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元。参评企业家数以工业地块宗地主数计算(独立参加评价的企业额外计入宗地主数)。

五、中标标准: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报价最低者中标(****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服务中标价格为***元/家)。若出现同等最低价情况,则由业主单位综合考虑报价单位业绩、团队实力等因素择优确定。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在数据搜集、整理、评价、解释期间提供实际业务执行人员驻点服务。

八、相关文件提交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报价函,承诺函,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资料,拟派项目服务人员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材料密封送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号****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

附件*:报价函.****

附件*:承诺函.****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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