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区级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A资产包
2026-07-10
山东/枣庄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亭区区级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A资产包
山东/枣庄-2026-07-10 1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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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区级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资产包
发布日期:**********围观数:**次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 **:**:** * **********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山亭区区级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资产包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鲁忠信评报字〔****〕***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征集到*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挂牌期满后*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处置标的为废旧物资,整体拆分为*、* 两个资产包,采取单独挂牌、分开受让方式。*资产包:电子及办公类废旧设备,标的物分别存放于科创园仓库、十八中校内,挂牌底价*****.**元;*资产包:金龙牌*******客运车辆*辆,车牌号:鲁******,挂牌底价*****.**元。资产详细信息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意向受让方需明确废旧物资真实现状;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清运、场地清理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自行承担,清运全过程安全生产、现场安全防护、生态环保合规等工作,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因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环保违规、民事纠纷及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车辆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后续是否办理车辆过户、变更注册登记手续,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拖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本次处置标的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出具非税收入票据。
*、资产清单详见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鲁忠信评报字〔****〕***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车辆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交易;须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注销全部事宜,自行办理车辆过户、销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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