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7-10 00:00: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华夏民族小学校采购校园民族文化建设项目(****渝招字********号)网上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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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批 | ***,*** 元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额管理与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清点、检查外观,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设计理念和效果图等。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货物质量及要求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设计理念和效果图等资料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确认。如设计内容版权侵权,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供货完毕,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如因产品质量、规格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委托相应的权威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以其鉴定结果为准,鉴定合格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鉴定不合格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货物的全部资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日历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