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7-10 00:00:00
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 工程(一标段)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一标段)
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对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一标段)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本项目拟采购如下施工内容:从接收现场至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的全部工作,涵盖完成下述工程、系统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研学基地中的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无线****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卫生间一键报修系统)。
*.*采购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施工内容:从接收现场至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的全部工作,涵盖完成下述工程、系统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研学基地中的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无线****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卫生间一键报修系统)。
*.*采购预算(不含税):*,***,***.**元
*.*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程地址:工程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内,东至生态西街,南至丙五十一路,西至临河街,北至净月快速路。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设备、包辅材、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管理、包风险、本项目承包内容通过建设方及使用单位验收。
*.*验收条件: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质保期: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甲方及质检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移交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年,质保期期间所产生的维修由乙方承担,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直接采购的原因:
根据《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拟按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本项目政企客户出函指定采购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工程施工服务。
*.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示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