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西侧68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2026-07-1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西侧68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天津-2026-07-10 00:00:00
天津-2026-07-10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工农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西侧**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西侧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现状流转。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满 * 年按 *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在租赁期间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由受让方负责承租标的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允许后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拆改及在项目周边私搭乱建,如有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合同期内未经转出方同意,不允许承租方对标的使用权进行转租,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相关副食经营服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者为本村村民,报名时需提供村集体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人健康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 ||
| 转出用途 | 商业经营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