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7-10 00:00:00
|
关于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对“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可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能增加平原地区河网调蓄容积;通过拓宽河 面,增加河道行洪能力;通过开挖连接水域,沟通断头河,改善区域水环境、水生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内容、规模:治理河道*条,合计长度 ****.*米,护岸长度****.*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挡墙、清淤等。其中东山河胜利河至晨曦路段治理长度***.*米,护岸长度左岸***.*米,右岸***.*米;南草垟西河千帆东路至五环路段治理长度***.*米,护岸长度左岸***.*米,右岸***.*米;南岸北河清远路至中运河段治理长度***米,护岸长度左岸***.*米,右岸***.*米;河道清淤合计*****立方米。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属于依法招标范围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