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7-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委托培养合作办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宁波开放大学 | 江北区文教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委托培养合作办学 |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委托培养合作办学项目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学年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跃,汤力昕,贺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元定额向中标供应商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仅有*家单位(宁波开放大学)上传响应文件,因投标响应单位不足法定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该项目予以废标处理,并于****年**月**日发布了废标公告。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本项目拟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成交单价为:****.**元/人/年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楼
传真:*************
邮 箱:********@***.***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吴凤珠、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家兴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