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新城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2026-07-10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新城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南平-2026-07-10 00:00:00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新城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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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新城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新城片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担保保函制度,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建议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更改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修改为:********** **:**:**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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