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2026-07-10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采购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7-10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7-10 00:00:00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凡有意参加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请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元):****** 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盐湖 * 北山坡废弃采坑治理区,为矿山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测绘项目,对全域采坑、废渣堆、边坡开展控制测量、*:**** 地形测绘、土石方测算、施工放样、竣工复测等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其中现状基础测绘 ** 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施工及竣工测绘按采购人现场指令限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主体履约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 平台确保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标书款:***元/份。 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款的,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元,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中路东二巷华联大厦 * 座 ** 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中路东二巷华联大厦 * 座 ** |
|
| 五、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中亚南路**号宏景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路***号果岭新天地*座****室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邮 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