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农业农村局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10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高县农业农村局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宜宾-2026-07-10 00:00:00
高县农业农村局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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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完善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表述

更正内容:

“(*)若供应商独立投标:①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①”和“②”供应商任提供其一均满足要求)(*)若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更正为“(*)若供应商独立投标:①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①”和“②”供应商任提供其一均满足要求)(*)若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高县庆符镇凯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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