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0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7-10 00:00:00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设施(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嗨洛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号***写字楼**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设施(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序号*“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联合体的行为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此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指向特定的产品、特定供应商,此行为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中序号*“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此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指向特定供应商,此行为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实施方案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此行为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此行为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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