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投【2026】9号)
2026-07-10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投【2026】9号)
河北/唐山-2026-07-10 00:00:00
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中小学护眼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城关镇刘庄村**号
被投诉人:滦州市教育局
地址:滦州市新城文兴道**号
被投诉人:唐山荣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滦州市建华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中小学护眼灯”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采购文件获取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年*月**日,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滦州市教育局和唐山荣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以邮寄的形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经对投诉材料审核后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四、评定内容及标准商务部分产品性能综合评价和履约能力中要求提供多项认证证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没有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滦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唐山-2026-07-10 00:00:00
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中小学护眼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城关镇刘庄村**号
被投诉人:滦州市教育局
地址:滦州市新城文兴道**号
被投诉人:唐山荣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滦州市建华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中小学护眼灯”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采购文件获取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年*月**日,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滦州市教育局和唐山荣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焦作市恒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以邮寄的形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经对投诉材料审核后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四、评定内容及标准商务部分产品性能综合评价和履约能力中要求提供多项认证证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没有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