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7-09 00:00:00
网络竞拍交易公告
拍卖公告
*************
本公司将于****年*月**日**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云网”(网址:***.**********.***)上进行公开网络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交易标的:位于兰溪市梅江镇通州路***号(原兰溪市香娟食品厂)三幢工业用途建筑(构)物拆除及残料处置。起拍(始)价:*.**万元,须交竞拍保证金*万元。
施工范围:兰溪市梅江镇通州路***号(原兰溪市香娟食品厂)三幢工业用途建(构)筑物;拆除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混合结构约****.*㎡、砖木结构约***.**㎡)。房屋结构拆除至地梁底,如遇化粪池等坑洞应填平,原有硬化水泥地面拆除、混凝土破碎清运,场地推平至与室外道路齐平。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施工内容,还需承担现场建筑渣土和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平整场地、扬尘控制及防护、安全措施费以及现场施工产生的其他费用。
相关事宜详见《标的情况说明》
二、竞买(拍)人资格要求:*.报名人为兰溪市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兰溪市外浙江省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拆除工程”内容)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拍);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废渣废土需运输至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消纳场处置。
*.企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明(以企业注册地应急局或建设局证明为准)或承诺函。
*.竞买人需提供上述*.*.*.*.*.*六条响应要求。
文本样版请到:相关附件下载
报名前还须到本公司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邮箱:***********@***.***),同时须提供原件供核对:
(*)委托代理人在企业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类证书】;
(*)本招标公告四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消纳承诺书;
(*)竞买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
如参与的竞买人未开设“兰云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年*月**日**时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拍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拍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截止时间:请意向竞拍人于****年*月**日**时止前依照“兰云网”网站流程完成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拍。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兰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注:报名以保证金银行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由于银行间转账存在处理时间,建议意向竞拍人于报名时间截止的**小时前转账,本公司不承担因银行间转账延时导致报名失败责任。
四、展示及咨询:公告之日起即接受咨询,请意向竞拍人务必联系本公司安排现场查看标的,展示看标时间:*月**日—**日(*时***时)。特别提醒,竞拍人请亲自实地勘察标的及查看材料,未现场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行承担。
五、交易方式及竞拍规则:增价竞拍方式,本次交易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交易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本公告公示的竞价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报名人并出价,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两个及以上报名人的,允许多次报价,标的应由出价高者获得。
六、竞买人需要对标的进行现状勘察(标的状况、面积等)、对其他现有资料进行审查进行自核评估。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交易标的实物及权力瑕疵保证。
七、交易活动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预留账户,期间不计利息。本次交易标的物竞拍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拆除清场保证金,拍卖成交款及竞拍佣金请成交者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浙江兰运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兰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逾期未支付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拍人通过“兰云网”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此次网络竞拍且竞拍成交的,买受人(竞得人)须按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交易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条款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本公司发布的所有文本资料与“兰云网”发布的《网络竞拍服务协议》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竞拍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有关此次交易的所有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看标预约:***********(章先生)
咨询电话:*************(网拍技术)***********(竞拍事项)
“阳光拍卖”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号南楼二楼
注:标的有关信息资料请在兰溪市人民政府官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产权交易”或“兰云网”(网址为:***.**********.***)查看下载。
浙江兰运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