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澄潭街道澄潭街215-1号房产所有权[挂牌披露]
2026-07-10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昌县澄潭街道澄潭街215-1号房产所有权[挂牌披露]
浙江/绍兴-2026-07-10 00:00:00
浙江/绍兴-2026-07-10 00:00:00
新昌县澄潭街道澄潭街*****号房产所有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新昌县澄潭街道澄潭街*****号房产所有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昌县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绍兴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签约通知后按照不动产中心的预约日期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签约相关事宜咨询:王先生*************,合同签订时间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交付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产证办理需提前与不动产中心预约,具体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