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6-06-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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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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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古交市鸿鑫源泰贸易有限公司铁磨沟后沟建筑垃圾填埋处置项目 | 古交市东曲街道铁磨沟社区后沟 | 古交市鸿鑫源泰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堆填的建筑垃圾来源主要为场区周边十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产生的无法进行利用且符合本项目进场要求的建筑垃圾,主要接收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经脱水干化后)中的砂石、泥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中的废砖瓦、废混凝土、废砂浆、废水泥制品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运营期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推平压实,并配置雾炮车与洒水车协同抑尘;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进场道路定期洒水。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设备及运输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用于冲洗车辆或洒水抑尘。运营期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用于场区抑尘洒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运营期加强调度管理,车辆限速缓行且禁鸣喇叭;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施工设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平整、边坡整治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石方集中收集后,直接送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不设弃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及时清运。运营期收集的沉淀池底泥晾干后直接运至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钢筋、木头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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