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09 00:00:00
长丰县****年护眼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长丰县****年护眼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年护眼灯采购项目
中标金额:肆拾肆万捌仟贰佰叁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教室护眼灯 |
****盏 |
***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卫坪,张纯寿,张玉殊,邹玲,肖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 *******; **************: ****; *********************: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年护眼灯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北部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