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7-09 00:00:00
[新疆产权交易所]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号一宗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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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号一宗土地使用权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年*月*日。 | ||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元/亩/年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伊犁君辉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元/亩/年 | ||
| 租赁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租赁方名称: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宝音朝图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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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标的资产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作如下承诺: *.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 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我方同意信息发布平台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 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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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方决策文件 | 《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年第**期)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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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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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租赁土地系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租赁所得,租期为*年,租期至****年*月**日,未办理权属登记,土地用途设定为临时用地,租赁面积为**亩,出租方承诺,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与原出租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原租期至****年*月**日,原租户尚未搬离。若原承租方未最终承租,将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离。 *.依据土地估价报告:截止估价期日,估价对象为空地。根据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宗地坐落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紧邻尚贤路、纵十路、跃进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设定容积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 亩,目前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本次租赁土地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本次租赁土地按每亩单价挂牌,根据亩数(**亩)与成交单价确定最终成交价。最终成交单价确定后,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 *.项目成交后若因国家、属地政策变化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各项政策造成承租方损失或无法继续租用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和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租赁标的相关的政策要求,如有拆迁奖励等均归出租方所有。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土地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其他详见《租赁方案》《土地估价报告》等备查资料。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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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不存在优先权。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展示地点: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联系人:刘奇瑞,联系电话:*********** ,需要预约。 注意事项: *.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租金及服务费。因意向承租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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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设定为**万元。 *.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北京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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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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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诺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 技术支持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