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7-09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本级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采购项目(四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 * | 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应为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目录生产企业,且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含相关资格补充通知文件)中的所投包组对应品类(警用丝织服饰类、警用皮鞋类)的目录生产企业,被取消生产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被服附件 | 四标段:标志装具类 | 批 | * | ******.** | 否 | 标的**被服附件:本项目四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 | 类似业绩 | *.** | 近三年(****年*月至今)投标人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生产设备 | *.** | 供应商提供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如设计与制版设备、面料预处理设备、裁剪设备、缝制设备、整烫与定型设备、辅料与特种工艺设备、质量检测设备等)、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满足要求得 *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 样品 |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有以下情形的样品评分项不得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未随样品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全的(须提供资质的检测机构 (含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出具的 ****年*月*日以来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包括外观及理化检测。理化检测可提供面料(材料)的检测报告,样品使用的面料(材料)应与检测报告一致)。 一、样品外观制式(*分):核查警帽、肩章、胸徽、内腰带整体制式、造型、对称性、规整度、外观平整度、边缘做工、标识形态等外观制式指标。完全符合警用制式标准,造型端正、对称规整、外观平整光洁、边缘整齐、标识形态标准无偏差的得*分;整体制式合规,仅有轻微不影响使用、不改变制式的外观瑕疵的得*分;存在制式偏差、造型歪斜、不对称、边缘粗糙、标识变形等明显缺陷,影响制式观感及正常使用的得*分。 二、颜色、材质(*分):核查各附件样品颜色纯正度、无色差,材质质感、硬度、柔韧度、耐磨性、洁净度及有无异味、霉变、污染等指标。全套附件颜色纯正统一、无色差,材质优良、软硬适中、质感标准、洁净无污渍、无异味的得*分;个别附件存在轻微不明显色差,材质质感一般,无明显异味、霉变、污染,材质满足基础使用要求的得*分;附件色差明显、颜色杂乱,材质粗糙、脆硬或发软无质感,或存在刺鼻异味、霉变、污渍污染的得*分。 三、制作工艺(*分):核查各附件整体做工、贴合度、压合工艺、打磨处理、配件装配、完整性及牢固度。各附件成型规整、压合紧密、无翘边脱层,打磨光滑无毛刺,配件齐全、装配牢固、无松动脱落,整体无瑕疵、无污渍破损的得*分;整体工艺合格,仅存在轻微边角细微瑕疵、轻微压合痕迹,配件齐全、可正常使用的得*分;存在明显翘边脱层、毛刺尖锐、成型变形,配件缺失、松动破损,工艺缺陷明显影响使用的得*分。 四、缝制/装配水平(*分):核查布艺、织带类附件缝制走线、线头处理、针距规整度,金属、注塑类附件装配贴合度、拼接精度、固定工艺。无线头浮线、走线顺直均匀、针距规整,装配贴合严密、拼接精准、固定牢固,无工艺缺陷的得*分;仅有少量细微线头,走线、装配基本规整,无明显工艺缺陷、不影响使用的得*分;线头杂乱、走线歪斜不均、针距混乱,或装配松动、拼接错位、固定不牢、瑕疵突出的得*分。 |
| * | 工艺质量控制方案 | **.**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艺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把控、生产进度方案、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案等四项核心内容。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详实全面、逻辑严谨、流程规范闭环;高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针对性极强;工艺控制、进度安排、质量管控措施科学合理、可直接落地实施,能全面、高效、可靠保障项目生产组织与质量管控全流程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较强;工艺与质量管控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保障项目生产及质量管控工作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较完整、逻辑通顺、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措施合理,可有效保障项目生产及质量管控,整体满足项目要求的得*分; 完整包含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基本完整、流程基本规范;具备基本针对性与实用性,措施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及质量管控基本要求的得*分; 覆盖三项及以上核心内容,内容较简略、流程基本完整;针对性、实用性一般,措施基本可行,可满足项目生产及质量管控基础要求,但存在优化空间的得*分; 覆盖不足三项核心内容,或内容缺失、逻辑混乱、流程不规范、脱离项目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有效支撑生产及质量管控;未提供本项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流程、调换货时间、人员与保障措施等四项核心内容。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详实全面、逻辑严谨、流程规范闭环;高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针对性极强;响应时效、服务流程、调换货、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直接落地实施,能全面、高效、可靠保障项目售后服务全流程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售后服务措施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能够稳定、高效保障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较强;售后服务各项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保障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得*分; 完整包含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基本完整、流程基本规范;具备基本针对性与实用性,措施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基本要求的得*分; 覆盖三项及以上核心内容,内容较简略、流程基本完整;针对性、实用性一般,措施基本可行,可满足项目售后服务基础要求,但存在优化空间的得*分; 覆盖不足三项核心内容,或内容缺失、逻辑混乱、流程不规范、脱离项目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有效支撑售后服务;未提供本项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 * | 货物配送、物流方案 | **.** | 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货物配送、物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配送整体方案、物流时效保障方案、物流资源保障证明、售后换货服务方案等四项核心内容。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详实全面、逻辑严谨、流程规范闭环;高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针对性极强;配送组织、时效保障、资源配置、售后换货措施科学合理、可直接落地实施,能全面、高效、可靠保障项目货物配送与物流服务全流程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较强;配送与物流保障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保障项目货物配送及物流服务工作的得* 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流程规范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具备较强针对性与实操性;配送、物流配套保障措施完善可行,可稳定满足项目全部配送、物流服务要求,仅局部细节优化空间较小,整体履约保障能力良好的得*分; 完整包含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基本完整、流程基本规范;具备基本针对性与实用性,措施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本项目货物配送及物流服务基本要求的得* 分; 覆盖三项及以上核心内容,内容较简略、流程基本完整;针对性、实用性一般,措施基本可行,可满足项目货物配送及物流服务基础要求,但存在优化空间的得* 分; 覆盖不足三项核心内容,或内容缺失、逻辑混乱、流程不规范、脱离项目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有效支撑货物配送及物流服务;未提供本项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 * | 应急响应方案 | **.** | 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应急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及主料辅料备品储备数量、库房位置、储备面积及储备总量、应急运输保障、紧急生产组织、配套生产线与人员调度安排等四项核心内容。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详实全面、逻辑严谨、流程规范闭环;高度贴合本项目实际,针对性极强;备品储备、仓储配置、应急运输、紧急生产调度措施科学合理、可直接落地实施,能全面、高效、可靠应对各类供货突发状况、保障项目物资持续供应的得**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流程规范;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较强;应急储备、仓储、运输、应急生产配套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处置项目供货突发问题、保障物资供应稳定的得 *分; 完整覆盖四项核心内容,内容较为详实、逻辑通顺、流程体系完整;贴合项目现场需求,具备较好针对性;备品仓储、运力调配、备用生产调度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可行,可稳妥处置大部分供货异常情况,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充足,仅少量细节存在小幅优化空间的得*分; 完整包含四项核心内容,内容基本完整、流程基本规范;具备基本针对性与实用性,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本项目应急物资保障基本要求的得 * 分; 覆盖三项及以上核心内容,内容较简略、流程基本完整;针对性、实用性一般,应急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可应对简单供货突发情况,但方案存在明显优化空间的得 * 分; 覆盖不足三项核心内容,或内容缺失、逻辑混乱、流程不规范、脱离项目实际、不具备落地可操作性,无法应对项目供货应急场景;未提供本项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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