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7-09 18:17:56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石化分公司所属金雀山路加油站、琅琊王路加油站*处加油站出租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号、兰山区琅玡王路与聚财路交汇处东侧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租金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标的资产包括: (*)金雀山路加油站(*级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成品油,包含加油机 *台、储油罐*个、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柴油发电机组、油气回收监测设备、自吸式抽油泵等,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质量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出租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约****.***㎡,加油站房屋面积约**.*㎡,辅房面积约***.**㎡,罩棚面积约***㎡,所有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临房权证临沂市字第********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别为股份制企业房产;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国用(****)字第****号,土地使用者为临近汽车运输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加油站(现更名为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石化分公司),用途为办公、仓库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到期日为****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日为****年*月*日。 (*)琅琊王路加油站(*级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成品油,包含加油机*台,储油罐*个、自动洗车机、洗车棚、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防爆抽油泵等,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质量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出租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约****㎡,加油站房屋面积约***.*㎡,洗车房面积约***.**平方米,罩棚面积约***.**㎡,所有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临兰国用(****)第****号,土地使用者为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途为街巷用地。以上标的房屋均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到期日为****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日为****年**月**日。 两座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均处于合法有效状态,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证照的年度公示、年审工作,承租方配合提供经营相关的必要材料,产生的官方收取的工本费由出租方承担。相关证照不得转借、违规使用,承租方仅可在租赁期内以出租方指定的石化分公司名义合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不得利用证照开展超出经营范围的违规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次挂牌出租行为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石化分公司负责,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石化分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两座加油站目前均处于占用状态,标的资产消防设备、设施情况等按现状交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本次项目成交后,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资产交接的相关事宜,出租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新承租方自行办理。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负责办理或变更加油站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标的的水、电、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等承租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合法合规的开展经营活动,遵守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各种费用。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全员接收两座加油站员工共**名,并承担对应在岗人员工资薪酬、“五险一金” 、降温费、取暖费、加班费、福利费及相关法定用工成本,全面承接加油站现有在岗人员在岗保障、日常管理及用工成本支出责任,出租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出租方现有在册职工**人,在册职工总数保持不得低于**人。如因职工退休、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出现在册职工少于**人时,出租方有权等额增补人员。如因出租方增补人员不足或不适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实际安置我方在册职工不足**人时,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缺口人数核算补偿费用,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 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的标准支付给出租方,直至安置人数达标(满**人)或本租赁期终止。 *.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生效前一日,两座加油站产生的全部水电、环保、税务、行政处罚、历史欠费等,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经营产生的增值税、附加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保检测费、日常水电费、安全整改费等全部经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支付责任。 *.标的前期经营产生的应收账款归属原承租方,若非原承租方竞得,相关对账、客户移交事宜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原承租方不得以应收账款争议干扰本项目合同项下场地、证照、设备平稳交接,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原承租方违约责任。所有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该交接风险,相关协调责任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加油站原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备、改造附属设施归原承租方所有,若非原承租方竞得,相关设备处置、场地清理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完成,出租方不承担补偿及协调责任,原承租方须于交接日前完成场地复原清理,不得以设备纠纷阻碍新承租方正常经营。 **.意向承租方踏勘报名时需提供当前经营的加油站数量不少于*座依据(需持有经营范围包含“汽油、柴油零售”在内有效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前标的资产的水电、卫生、环保、行政处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临沂万兴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人)出具的临万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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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 ***万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资产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交易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加油站运营管理经验和稳定的成品油资源购进渠道,在运营*座及以上加油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应包括汽柴油零售经营或石油制品销售。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用途或转租分租进行改造或利用出租标的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增建、改建、扩建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原有建筑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租赁标的物进行增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租赁期满,承租方添置的资产、设备、设施,可以自行处置,但不得影响出租方经营。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毁。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完善经营期间安全、消防、环保、设施设备更新升级、维护维修等事项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出租标的物及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自行负责环保治理整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且租赁终止后其环保投入权益无偿转让给出租方。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每年须接受出租方聘请的相关有资质的机构对加油站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检查、年审,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土地征收、规划,出租方企业改制、解散,国家征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负违约责任,出租方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并退还剩余合同期限内的价款。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资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资产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没收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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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持有经营范围包含“汽油、柴油零售”在内有效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意向承租方应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司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发布之后;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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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房屋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石化分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号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葛新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