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集中办公用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7-09
贵州/毕节 招标采购
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集中办公用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毕节-2026-07-09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集中办公用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集中办公用房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每年采购预算为*******.**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对黔西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房梳理,暂无合适房源调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在满足办公条件及属地管理原则和响应盘活国有资产方针政策上,黔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租赁位于黔西市莲城街道迎宾路***号办公楼(面积约为*****㎡)作为集中办公用房,原因如下:
*.该栋楼有完善的政务网、财政专网、保密设备专用网络、会议系统专线等几大类专网以及公用会议室音响设备、办公桌椅等设施的配置,并设置有视频专用会议室等相关配套办公用房;
*.该栋大楼位于县城中心,交通便利,便于各单位间沟通衔接、协同开展各项公务活动,同时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维持现有办公状态可保障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及持续性,符合“放管服”改革中“便民利民”的核心要求,确保政务服务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黔西市水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城关镇县东路**号(政府大院经贸局)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黔西市行政中心附楼*楼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黔西市水西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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