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7-09 00:00:00
凤起潮鸣*学仕里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起潮鸣*学仕里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凤起潮鸣*学仕里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银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管委会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万厦都市经典*#楼一单元***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钱桂春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 *.句容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监理;*.南京市仙林中医医院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恒泰创新中心大楼项目监理; *.扬州市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袁发勇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中新苏滁高新区创业南苑东区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 *.中新苏滁高新区创业南苑东区项目监理; *.浦口区巩固村*号地块保障房项目监理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新苏滁高新区创业南苑东区项目监理; *.浦口区巩固村*号地块保障房项目监理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夏伦传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区)项目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区)项目工程监理;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区)及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区)项目工程监理;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区)及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 *、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单位名称: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