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财处〔2026〕1号)
2026-07-09
广西/柳州 质疑投诉
融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财处〔2026〕1号)
广西/柳州-2026-07-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融安县公办学校明厨亮灶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地址:柳州市龙城路**号

被投诉人*融安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柳州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号

被投诉人*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静兰路东一巷**号*楼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地址:柳州市驾鹤路*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投诉人就融安县公办学校明厨亮灶升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依法提起投诉,请求依法撤销相关供应商的中标资格、重新评审,并依法追究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不实响应招标文件的法律责任。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融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融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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