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仙葫上洲东侧土地储备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更正公告
2026-07-09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南宁仙葫上洲东侧土地储备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更正公告
广西/南宁-2026-07-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南宁仙葫上洲东侧土地储备项目边坡支护工程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

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 亿元以上取**%****%,* 亿元以下取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 亿元以上取 **%**%,* 亿元以下**%**%)×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决定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决定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计取。(注: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提(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时**分。

本项目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关内容均按本公告执行,其他要求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号

人:宁柏淇;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称:广西华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方国际商务港*座(金湖路 **** 号)** 楼 ****

人:李玲;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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