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6-07-09 00:00:00
一、工程概况
(一)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三)工程名称: 修水县洪坑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部分水池防腐专业分包;
(四)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分包范围:
*、防腐工程:包工包料(含自备登高平台、吊篮、爬高、喷枪、毛刷、滚筒等施工工机器具和铁钉、扎丝、角线、煤气罐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机具设备及辅助用材)。
*、含防腐层基层处理(但不包含基层的找平)。含防腐层的粘贴(涂抹)。含防腐涂膜、涂料、卷材。施工作业内容含防水阴阳倒角加固防水防腐施工,管口,洞口等防腐加强施工等一切跟防腐有关的施工作业内容。检验试验及验收资料。包验收合格。完工场清。
*、需完成各自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的过程测量及竣工图绘制。
(六)投标报价、评标方式:
*、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价约:**万元。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该分项工程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形式进行结算(含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总价=实际工程量*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如后期现场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对图纸布局、材料等进行变更或本清单存在漏算漏项等情况,则变更后(增加、漏算增加)的工程单价以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为结算价(无财政评审的以甲方认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同时,变更、签证提出后需遵照恒厦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非隐蔽工程三日内(隐蔽工程覆盖前)需经过恒厦公司经营部、质安部现场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恒厦公司公章,否则恒厦公司不予认可。
*、选取方式:抽签(摇号)中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施工单位。中标后按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五日内未转入履约保证金,合同作废,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量完工至**%之后,开始按施工节点等比例退还。
公司名称: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衙前大道凤凰商厦主高楼*、*层 ************
开户行名称:九江银行修水支行 **** **** **** ******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报名条件
*、参参与投标的主体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
*、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投资集团黑名单(投资集团关注类企业和个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若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风险提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评审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存在相关风险提示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
*、分包队伍需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名,施工员*名,安全员*名。需要所有工作面全部满铺施工,必须满足甲方施工人数要求。服从夜间加班。现场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约人。施工人员男性不得高于**岁,女性不得高于**岁,需为作业人员配置恒厦公司标识的劳保用品。
*、公示完成的三日内按恒厦公司版本签订合同,否则按废标处理,没收保证金。
*、中标后,驻场*人,不管开工与否,均需到现场驻场一周并打卡,勘探现场,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正式开工后,驻场人员*人不得更换,常驻现场,每月打卡**天,一天四次,打卡天数不能满足的将按缺卡情况进行扣款。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驻场*人,必须提供其所属公司为其缴纳五险的证明文件(****年以来任意月份)。如不能提供,将做废标处理。
三 、招标程序
(一)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
(二)开标地点: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开标结果公示*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 、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