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7-09 00:00:00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审结果公示
灵璧县****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展示场所物化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于****年*月*日下午* 时**分在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评审,开启至公告截止时间前共收到** 家单位的报名材料,现场报价**家;经局*位评审人员共同评审,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预中选单位:安徽三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与遴选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遴选结果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选或恶意异议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异议接收联系人及电话:*****;*****;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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