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7-09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购买****年交通安全宣传服务项目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购买****年交通安全宣传服务项目的计划
为满足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需求,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现需购买影视制作、新媒体运维辅助、平面设计制作以及主题活动策划执行等主题宣传服务。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年版)》(昆财综〔****〕** 号)文件精神,我支队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年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特制定本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年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目录代码:***** 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方受我支队委托,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服务工作,按实际需求提供影视制作、平面设计和物料制作、主题活动服务、新媒体运维辅助等涉及交通安全宣传的服务。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标段为主题宣传服务;*标段为新媒体平台运维辅助。
(二)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提升昆明市交通安全宣传的辐射面、影响力,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关于公安意识形态建设、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部署及任务要求,结合昆明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需要专业设备和具备专业能力的机构,配合开展公安队伍软实力建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拍摄、交通安全宣传物料制作、新媒体设计策划运营推广等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万元,其中*标段 ***万元、*标段**万元。
(二)资金来源
****年市财政批复支队的“交管执法和办案业务经费”***万元,足额保障项目实施。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
(二)具备影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物料制作、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资质,以及媒体平台运维相应服务能力。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可保障项目正常履约。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行为。
(五)拥有交通安全宣传所需专业设备及团队人员,具备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场所。
(六)近三年内具有公安、政法系统同类宣传服务从业业绩。
六、目标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格条件。
(二)具备应急响应能力,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业务。
七、购买方式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号)文件规定,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流程中标后签订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据实办理资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