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十严禁”清单的通知
2026-07-09
甘肃 招标采购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十严禁”清单的通知
甘肃-2026-07-09 00:00:00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十严禁”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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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施工驻地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公路工程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建设与日常安全管控,省厅制定了《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十严禁”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落实,逐条对照开展排查整改,坚决杜绝违规选址,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王永辉

联系电话:************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年*月*日  

附件:

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选址“十严禁”清单

一、严禁选址在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为“高风险”及以上单元内;中风险区原则上避让,确需使用的须有专项防护与监测方案。 

二、严禁设置在行洪河道、滑坡体、泥石流易发区、崩塌落石区、低洼易涝区、泄洪通道等危险区域。 新开工项目驻地选址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双评估,无评估报告的不得批复临建方案。

三、严禁设置于**年一遇洪水淹没及行洪管控区域。禁止在水库**年一遇淹没线以下、河道河漫滩、泄洪通道、大型山洪冲沟、低洼易涝谷地、河道行洪管控带选址驻地。

四、严禁紧邻边坡、隧道、基坑失稳坍塌影响区域。不得布置在隧道洞口仰坡、深挖路堑高陡边坡、高填方路堤下方及坍塌波及范围,以及基坑、围堰、挡墙倾覆危险区内。

五、严禁与危险源(污染源)安全距离不足。“两区三场”与危险源最小安全距离执行《“两区三场”建设安全标准化指南》:距集中爆破区≥***米,距油库≥**米,距制存梁作业区≥**米;与易燃易爆品仓库、危化品库、储油罐距离同步满足** *****防火间距要求。

六、严禁高压电力线路安全净距不达标区域。两区三厂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其中距******导线边线水平延伸距离应不小于*米,********应不小于**米,********* 应不小于**米,***** 应不小于**米。

七、严禁位于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拌和罐体等设备设施*.*倍倾覆半径范围之内的区域。设备说明书有明确倾覆半径的,按说明书取大值。

八、严禁占用生态保护、水源管控及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堤防工程保护管控范围内禁止选址驻地场站。

九、严禁在采空区、危旧建构筑物失稳下方布设驻地。废弃矿山采空塌陷区、老旧窑洞、危崖、破损挡土墙、废弃危房坍塌影响带下,严禁搭设活动板房、宿舍。

十、严禁作业区与生活区无隔离混设、安全缓冲不足。办公、生活宿舍与土石方开挖、破碎、焊接、沥青热拌等高风险作业区未设置硬质封闭隔离,且无合规安全缓冲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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